告别小log女后,星痕在终南山脚的一座驿站里买了匹好马,一路披星戴月,终于在日后的晌午赶到了嵩山脚下的城镇,登封。
这是个热闹而繁华城镇,大街上人来人往络绎不绝。
星痕牵着马匹在镇上转悠了半个小时后,来到间环境清幽的客栈门前。
“小二!”
“来了来了,道爷您是要…”看到星痕那身青灰色道袍,小二哥驾轻就熟的问道。
“来间上房。”随手扔出一锭白银,星痕很是豪气的说道。“再给我购置一身新衣裳,要白色绸缎的!”
“好咧,道爷,您请去楼上第二间,衣衫我一会就给您买回来。”说完,小二哥先是将星痕的马牵到马厩,而后与掌柜打了声招呼便屁颠屁颠地办事去了。
要知道,星痕给的这么大一锭银子,扣掉房钱和衣服钱还能剩一大半啊,有这么个金主,他能不费心么…
不过话说回来,当初星痕在全真教就领了十两银子,这一路吃喝用度再加上买马的钱应该早就用光了才对,怎么可能还有那么多余下的?
对于这一点,星痕表示…要感谢那些仗义疏财的剪径贼。通俗点来说,就是劫道的。
虽然一身道袍的星痕看上去并没有什么油水可言,但他的剑柄上却挂着小log女送给他的金铃铛!对于那些强盗土匪来说,这玩意儿就犹如黑夜里的萤火虫,金光灿灿!
接下来的一切顺理成章…星痕的腰包鼓了,那些强盗土匪则成了天然肥料,为地球的绿化事业做了一份贡献。
首次杀人,星痕也会感到一些不适,但次数多了,也就变得麻木了。
房间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