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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吧 > 美洲日不落 > 第二章 漠北与牲畜改良

第二章 漠北与牲畜改良(3/3)

 这些马都有一个毛病,那就是转职,比如说马球马最大的优点就是灵敏和转弯速度,这在马球比赛中,非常重要,所以那些具有这些优点的马匹,就被保留下来,并且加以培育,形成了目前所谓的汉国马球马。

    而打猎的马,其实就是军马中挑出来的,这种马要求对枪声有免疫力,对野兽不害怕,方便猎人的开枪,以及必要时,与野兽的周旋对峙。

    至于最后面的快马,那玩意就一个要求,腿长,短跑快,至于说长跑,那玩意就不是它干的活,那是军民干的。

    因为赛马这项运动的兴起,在汉国很多地方,尤其是草场乃至平原上,就有很多赛马比赛,然后从一堆马中,决出所谓的马王。

    到目前为止汉国所谓的马王,其实很好笑,什么长村马王,下平镇马王,好似一时间马中称王者数不胜数。

    虽然很傻,但是也可以从侧面看出,汉国人对于马这种动物的喜爱。

    以至于移民汉国的徽州文人林宇胜就在自己的汉行记中写到:

    “汉国,海西之国也……其国人多短发,穿洋服,亦有汉唐服饰,颇具古风,其国人多好马,好猎,好马球,兴建有数千人观之的马球追斗之所,谓之马球场。”

    “其国中之男女子,少时与书院学洋枪,军刺之术,每到春暖花开之季节,男女起马游览河山,或有男女同骑一马,而无避嫌也……”

    “其汉国,下至百姓,上至王公,多喜名马,其国都有马市,观之有英吉利大马,法兰西花马,德意志马,阿拉伯马……又有一马谓之夏尔马,体型似巨象蛮牛,但性情温顺,一人则可控之,汉国马匹种类之繁多,如河中之顽石……”

    “汉国称其国乃承袭汉唐遗风,虽不崇孔孟之道,令人不齿,但其国好武好马之风,却与汉唐一脉相承,奇载,怪载……”

    林宇胜这本汉行记是在今年初开始写的,到现在还在写,一直写到五十年代,才在神州发表,在当时还引发了一阵轰动。

    而在现在,汉国的马匹改良,还在继续,其中最首要的就是军马。

    原来汉国的军马实际就是西班牙,乃至墨西哥人留下西班牙马,这种马还有一个独有的名词,安达卢西亚马。

    也被称为国王之马,是欧洲有数的好马。

    这种马在汉国服役数量很多,光是龙骑旅一个骑兵旅,一人三马之下,竟然装备了九千匹西班牙马,可见这种马在汉国的受欢迎程度。

    但是这种马,有一个毛病,那就是和大多数欧洲马一样,不能长途奔袭,这对于承袭东方军事战法精神的汉国来说,是很难接受的。

    要知道在神州历史上,最有名的几场战术,都是靠千里奔袭完成的。

    如霍去病远驱漠北,李靖大雪袭突厥。

    这都是典型的长途奔袭!!

    而汉国国内多是欧洲马,所以很难完成东方式的千里奔袭,这在原来打墨西哥共和国这种废柴的时候,完全够用了,毕竟打墨西哥,步兵就够了,就足以把墨西哥人打的爬不起来。

    但是打美国,打拥有中西部地区庞大战略纵深的美国,那可不是靠步兵就能解决的事情。

    别的不说,一旦和美国打成拉锯战,那对于实力更弱的汉国,可不是什么好事。

    甚至哪怕是把战线拉长,这在辽阔的美国国土上,都是一个巨大的灾难,别的不说,光是一个后勤补给线,一旦被美国那些民兵牛仔们盯上,就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。

    而且打美国,你不能像打墨西哥一样,逐步推进,你必须得跳着打,如果按照打墨西哥那种打法,别说赢下战争了,汉国的步兵早就在沿途的美国城市中,把血流干了。

    所以最好的结局办法,就是和美国人打运动战,打正面战,把战争拉到汉国最擅长的地方来。

    一句话,能不打城市战,就不打城市战,哪怕打,也得抱着把美国城市完全摧毁的打算,就像英国人烧白宫。

    也正因为如此,汉国对于马匹改良才如此上心,而如何将汉国手中的欧洲马改良成能够长途奔袭,而且还能保留个头的战马。

    其中俄国的顿河马,映入汉国人的目光中,这种马就是蒙古马和欧洲马的杂交,即有蒙古马的耐粗饲和一部分耐力,还有欧洲马的高大。

    而有了样本,一切就好搞了。

    用汉国牲畜局的话就是,没有道理俄国人能搞,我们这帮正儿八经的东方人搞不出来。

    所以在多年培育中,以及数十上百次筛选中,一种叫漠北马的马种出现在了汉国的大地上。

    这种马的血统很杂,最初是用蒙古马和英国纯血马,后来又加入了西班牙马,乃至顿河马,进行改良。

    最终一匹平均肩高一米五五,个别个头突破一米六,兼具蒙古马,欧洲马,甚至要比顿河马更稳定的战马,出现在了这个本不应该出现的时空,一个叫汉国的美洲国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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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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